10月11日深夜,江西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警情通报,称10月2日18时42分许,廖某某(男,20 岁)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,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,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、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、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。经勘察、检验鉴定,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,负事故全部责任。 10月3日,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。目前,案件正在办理中。 10月18日,遇难者家属告诉潇湘晨报记者,其从警方处了解到,廖某某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,检察院也已告知廖某某家属。潇湘晨报记者也就此事致电景德镇市检察院,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已经批准逮捕,“具体罪名你可以直接问公安,批准后是由公安在执行。”记者随后致电景德镇市交警支队,工作人员表示电话中不便告知。(潇湘晨报)
来源: 北京青年报